萧风安排完家里装修的事,又嘱咐住在家里的所有女人和狗,装修期间都住到二排房子里去。因为那里本身有浴池,可以最后动工。
然后他吃了巧娘做的早饭,肉包子加小米粥,溜溜达达的出了门。
萧风溜达到锦衣卫北镇抚司,大名鼎鼎的诏狱就属这里管辖。这里也是天下所有官员望而生畏的地方,恨不能绕着走。
萧风也不敢直接进去,只能请大门口守门的锦衣卫帮忙进去找一下沈炼。
守门的锦衣卫不认识萧风,但好在萧风此时已经不是穷鬼了,一个小小的红包,守门的就愉快的说:“你稍等,我去给你看看,看沈百户此时在不在。”
萧风在门口等着,肩膀忽然被人拍了一下:“你来这里干什么?”
萧风一回头,锦衣白袍,不怒自威,正是陆炳,身边还带着两个年轻人。
一个萧风见过,是帮他打过架抓过贼的戚继光;另一个要更小,只有十四五岁的样子,虽然身高不矮,但眉眼间还带着稚气。
萧风对陆炳的感觉颇为复杂,一方面他知道陆炳确实在保护自己,另一方面他对陆炳当年对萧万年的不作为还是不太原谅。
但陆炳是长辈,这又是在人家地头,一大堆属下面前,于公于私,都不能不给面子。
所以萧风拱手行礼:“陆大人,我来找沈炼办点事。”
陆炳点点头:“是王推官的事吧,沈炼跟我说了,进来说吧。”
他顿了顿,指着身边两人道:“这是登州卫指挥佥事戚继光,我故人之子;这是我三儿子陆绎,你们小时候见过,估计忘得差不多了。”
萧风当然是认识戚继光的,不过陆炳故意不说破,他也微笑着和两人见礼。
那个收了红包的门卫刚好此时屁颠屁颠的跑出来,刚喊了半句:“沈大人马上……”
一眼看见陆炳,顿时把后半句话咽进去了。
陆炳斜了他一眼,没说话就走进去了。戚继光幸灾乐祸的笑了笑,也跟着往里走。
只有陆绎板着脸道:“不好好守门,四处瞎跑什么,不怕挨棍子?”
那门卫显然是跟陆绎熟悉的,苦着脸连连弯腰拱手,请他给美言两句。
萧风暗中点点头,果然是虎父无犬子,小小年纪就有了当家做主的心态了。
他跟在陆绎身后往里走,自己比陆绎大两岁,记忆更多一些,那时自己跟爹去他家时,俩人还一起掏过鸟窝,也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了。
快进内堂时,陆绎脚步放慢了些,低声说了一句:“萧大哥,你别怪我父亲,他是有苦衷的。”
一声萧大哥,恍然唤起了两个人儿时的记忆,萧风看着陆绎带着稚气的脸,淡淡一笑:“我不怪他,只是再怎么样也对他亲近不起来了。”
陆绎点点头,意思是自己明白这种感觉。实话说,他对陆炳也更多是尊敬,而不是亲近。
陆炳的朋友很少,真朋友更少。妻子也都去世的早,续了一任又一任,时间太短,陆绎也没法亲近起来。
所以这些年能进入陆府,并让陆绎产生亲近感的长辈,萧万年是为数不多的一个。
平辈里面,就是萧风了。那时他就是个小书呆子了,但至少还能带着自己爬树。
因此陆绎虽然没必要解释,但他还是多说了一句:“严党势大,我父亲虽然深受万岁信任,但毕竟势单力孤,难以全面抗衡,只能互相妥协。”
萧风点点头,其实他一直有个疑问:以陆炳的性格来看,当年保住萧万年的命,也算是仁至义尽了。他坚持继续保护自己,只是因为对萧万年的情谊吗?
但这话问陆绎显然是不合适的,这个疑问,萧风相信他总会弄明白的,不急在一时。
进了内堂,沈炼也在,显然是在出来迎接萧风的路上被陆炳截胡了,此时脸色也略有些尴尬,但口气仍然很沈炼。
“大人,此事是我主使的,与白总旗无关,他只是奉命行事而已。”
白总旗就是帮萧风把王推官抢走的那个家伙,显然陆炳是已经全都知道了。
陆炳用眼角挑了沈炼一下:“理由充分吗?”
沈炼心里一松:“充分,刑部那边来要人时,也是说王推官草菅人命,诬陷景王殿下。”
陆炳点点头:“既然涉及王爷,此时锦衣卫管了也没什么错,好好审了就是。至于草菅人命的事,让刑部做好准备,咱们审完诬陷的事,就把人交给他们。”
陆炳又把目光投向萧风:“你来这儿干什么?”
萧风拱手道:“大人,这王推官是我邻居,我听说贵司要审他的案子,想着没准能提供些什么线索,所以就来自告奋勇了。”
他脸都不红,好像自己真的就是来尽一个好市民的义务一样。
陆炳撇撇嘴,没有戳穿他买人家妻子女儿为奴的事。
“既然如此,此事就交给沈炼主审吧,有什么事你找沈炼就行了。听说你搬家了,那么大的院子,最好还是找几个护院吧。”
萧风心里明白,陆炳的意思是,锦衣卫也没法二十四小时帮你看家。你仇家那么多,现在家里都是女人,没有啥自保能力,不怕被人偷家?
这也确实是萧风苦恼的事,虽然严世藩未必敢再次动手,但跟自己有仇的人可不止严世藩。就是赵文华,想凑几个会点功夫的人偷袭一下也不是不可能。
家里除了自己和巧巧有点自保能力,剩下的都是送人头的。
看他皱着眉头的样子,陆炳淡淡的说:“如果一时半会找不到,我倒有个主意。戚继光还要在京中待一阵子,等到明年才能去登州上任。京城的房租很贵,他又不是什么有钱人,不如就住到你家去。他省了钱,你晚上也多个帮手。”
萧风眼睛一亮:“这倒是个好主意,不知元敬意下如何?”
他和戚继光是平辈论交情,叫字显得亲热,可不好像陆炳那样的长辈,提名道姓的。
沈炼却是个例外,他不喜欢别人叫他的字,似乎对自己的名字更满意。
戚继光眼睛比萧风的更亮,带着一种穷人特有的欣慰。
他可不是装穷,他是真穷。他爹给他留下了可以继承的官爵,却没有给他留下可以继承的银子。
他虽然当了官,但在登州这几年,因为太年轻,没有啥实际的管理权,只是挂了个名,就算想当贪官都还没有机会呢。
戚继光此时穷到什么程度呢?按当时的礼节,以他的四品指挥佥事的身份,出门要么骑马,要么坐车,走路是比较丢人的事。
但戚继光既没有马,也买不起马车,所以他出门干脆就不穿官服,免得让人看着特殊。
他的那点钱都用来交房租了,而且租的还是个老破小,周围环境也不怎么样。现在听说有免费的房子住,还是住在他很敬佩的萧风家,自然是十分愿意的。
他犹豫了一下:“我这次进京还带着一个家仆,平时照顾我的生活起居。他也是行伍出身,会些功夫的。可不可以也住进去?”
这就是身份了,倒人不倒架子,虽然买不起马,但一样有仆从。当然像这样的家仆,都不是雇佣来的,而是一辈辈传下来的家生子。
萧风一挥手:“这不是问题,房子有多是,住进来就是。”
陆炳不再搭理他们,拿出一份公文看了起来。萧风给沈炼使了个眼色,两人告退,径直奔着诏狱走去。
诏狱里其实并不比其他监狱看起来更可怕。因为可怕的是人,而不是地方。
甚至比起其他监狱来,诏狱还算得上宽敞和干净。
只是,诏狱里永远飘着一种难以形容的味道。既不是陈腐味,也不是烧焦味,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味道,就像是痛苦本身幻化成的味道。
闻着这种味道,你的脑子里能自动出现一个人所能经历过的最大的痛苦。
所以很多人,进了诏狱,还没动刑,就什么都招了。
现在王推官脸上的表情,就有点要招的意思。
虽然有沈炼的示意,他的房间挺干净,也没挨打,但他就像是只掉进了猫窝的老鼠一样,虽然猫没回来,但老鼠还是怕的要死。
见到萧风时,老王一下跳了起来:“大人,二位大人,我冤枉啊!”